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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生物: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天关注

2023-05-22 17:18:52 来源:证券之星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费其俊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费其俊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

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费其俊先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惩戒。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文明           夏立安            应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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