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具有东莞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的100%补贴,即补贴1万元,不具有东莞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60%补贴,即6000元。
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分类 | 条件类别 | 最高补贴额度 | 补贴标准 | 补贴方式 | 资金来源 |
学历、学位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 | 1万元/人 | 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的100%补贴,不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60%补贴 | 一次性发放 | 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失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财政承担 |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 | 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这也登记证书二级/技师) |
备注: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 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3.综合补贴标准按申请人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